一、主要职责 (一)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; (二)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、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; (三)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、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市人民政府决定; (四)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,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; (五)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,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; (六)对乡镇政务服务机构报送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、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; (七)对各部门、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,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; (八)受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; (九)对乡镇政务服务机构和市级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; (十)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(一)、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事务和目标管理工作,负责机关事务、公文运转、信息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安全保卫、财务及车辆管理等工作,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及资产管理,保证机关有效运转。负责机关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、劳动保障、人事管理等工作,负责中心网站建设和管理。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。负责机关精神文明、爱国卫生、综合治理、党务及群团工作。
(二)、 投资与政务服务股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联办联审事项及其他特殊事项的组织、协调和跟踪办理。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政策、法律和信息咨询服务,帮助外来投资者协调各方面关系,协助办理有关证照。调查研究外来投资者的新情况和新问题,研究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、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的措施和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负责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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